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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申请条件
    根据《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》,外国人申请中国永久居留应当遵守中国法律,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,并符合以下七种条件之一
    1、在中国直接投资、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;
    2、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、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,已连续任职满四年、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;
    3、对中国有重大、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;
    4、本款第一项、第二项、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;
    5、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,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、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;
    6、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;
    7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,投靠境内直系亲属,且年满60周岁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、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。
    除了基本材料外,不同的申请类型,需要提供不同的申请资料:
    投资人员、任职人员、特殊人员、夫妻团聚人员、亲子团聚人员、亲属投靠人员
  • 申请材料
   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《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》,并提交下列材料:
    1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;
    2、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、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;
    3、经中国驻外使、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;
    4、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;
    5、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;
    6、《外国专家证》或者《外国人就业证》;
    7、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、个人完税证明;
    8、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、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;
    9、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。
  • 签发领取
   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,由公安部签发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》;申请人在境外的,由公安部发给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》,申请人持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》到中国驻外使、领馆办理“D”字签证,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》。
  • 项目优势

    1实现国民福利待遇

    可参加中国社保,可缴存、使用、提取公积金;随迁子女可享义务教育

    2实现家庭团聚

    配偶、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请中国绿卡

    3实现入境畅通

    免办签证,可凭护照和中国绿卡,自由出入中国

    4实现入籍程序简化

    加入或恢复中国籍手续简、办理快

中国永久居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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